為規范保安服務活動,指導保安職業教育培訓,加強保安隊伍正規化職業化建設,近日,公安部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聯合頒布《保安員國家職業技能標準(2019年版)》,新版《標準》自頒布之日起施行,原《標準》同時廢止。
據介紹,新版《標準》是根據國家關于改革和加強國家職業資格管理工作的新要求,并結合保安服務業近年來發展的新情況、新特點,在《保安員國家職業技能標準(2014年修訂)》基礎上進行重新修訂的。新版《標準》依據人社部下發的《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編制技術規范(2018版)》的規定,將保安員職業分為五個技能等級:五級/初級工(原初級保安員)、四級/中級工(原中級保安員)、三級/高級工(原高級保安員)、二級/技師(原保安師)、一級/高級技師(原高級保安師)。
新版《標準》對申報條件進行了比較大的調整,增加了普通高中、技工院校、職業院校畢業生的申報條件;增補了軍隊武警部隊退役人員及公安機關各類人員的申報條件,從而擴大了申報范圍,有利于保安行業引進高素質人才。
申報條件
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,可申報五級/初級工:
(1)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[1]工作1年(含)以上。
([1]相關職業:安全員、消防員、安全防范設計評估工程技術人員、安全防范系統安裝維護員、保衛管理員、應急救援員、智能樓宇管理員、安檢員等涉及公共安全的職業,下同。)
(2)軍隊及武警部隊退役義務兵。
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,可申報四級/中級工:
(1)取得本職業五級/初級工職業資格證書(技能等級證書)后,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4年(含)以上。
(2)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6年(含)以上。
(3)取得技工學校畢業證書(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);或取得經評估論證、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職業院校畢業證書(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);或取得高中畢業證書。
(4)軍隊及武警部隊退役的下士士官,累計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(含)以上。
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,可申報三級/高級工:
(1)取得本職業四級/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(技能等級證書)后,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5年(含)以上。
(2)取得本職業四級/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(技能等級證書),并具有高級技工學校、技師學院畢業證書(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);或取得本職業四級/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(技能等級證書),并具有經評估論證、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職業院校畢業證書(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)。
(3)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畢業證書,并取得本職業四級/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(技能等級證書),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2年(含)以上。
(4)軍隊及武警部隊退役的中士士官及以上軍銜獲得人員,或者具有公安工作經歷5年以上人員,累計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(含)以上。
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,可申報二級/技師:
(1)取得本職業三級/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(技能等級證書)后,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4年(含)以上。
(2)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畢業證書,并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三級/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(技能等級證書)后,累計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(含)以上。
(3)具有15年以上治安保衛、保安管理工作經歷,并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三級/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(技能等級證書)后,累計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(含)以上。
(4)具有15年以上公安工作經歷,或者軍隊及武警部隊具有少校軍銜以上退役軍人。
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,可申報一級/高級技師:
(1)取得本職業二級/技師職業資格證書(技能等級證書)后,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4年(含)以上。
(2)具有25年(含)以上公安、治安保衛、保安管理工作經歷,并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二級/技師職業資格證書(技能等級證書)后,累計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(含)以上。
職業功能
五級/初級工:
1.守護:出入口守衛、目標守護、車輛指揮
2.巡邏:巡邏準備、巡邏實施、滅火、緊急救助
3.安全檢查:人員檢查、物品檢查
四級/中級工:
1.安全檢查:車輛檢查、場所檢查
2.隨身護衛:任務準備、任務執行、防衛
3.安全技術防范:操作設備、報警研判
4.保安應用寫作:填寫工作記錄、撰寫常用文書
三級/高級工:
1.武裝守押:武裝押運、武裝守護
2.隨身護衛:任務準備、管理實施
3.安全技術防范:系統維護、系統保養
二級/技師:
1.安全技術防范:報警運營服務技術系統初步設計、報警運營服務技術系統運行管理
2.安全風險評估:安全風險評估流程、安全風險評估報告編制
3.保安項目管理:保安項目規劃、保安項目實施
4.保安應急處置:突發事件處置準備、突發事件處置實施
一級/高級技師:
1.安全風險評估:安全風險評估實施、安全風險評估管理
2.保安業務管理:業務規劃、成本與效率管理
3.保安企業危機管理:保安企業危機預防、保安企業危機處置
4.培訓指導:培訓、指導
公安部有關負責人表示,新版《標準》反映了當前我國保安行業改革發展的新變化,符合國家有關職業管理工作的新要求,其頒布實施是公安機關加強保安監管、規范保安服務活動、提高保安隊伍綜合素質、提升保安從業人員服務能力和水平的有力抓手,將對促進保安服務專業化、規范化、職業化發展,增強保安職業吸引力和保安隊伍凝聚力發揮重要作用。公安部將部署各地公安機關組織保安行業開展學習宣傳新版《標準》和保安員職業技能培訓與鑒定等工作。為配合做好相關工作,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組織編寫了《全國保安員職業技能鑒定培訓教程》,將于近期出版發行。文章來源:人民公安報